以下引用明确区分法律本身的要求、WEETRA 对证据审查的组织方式,以及 WEETRA 为增强稳健性而设置的附加控制。
版本引用、Evidence Manifest 和 SHA-256 完整性引用属于 WEETRA 的附加控制,法规并未规定必须采用这些具体工具。
官方来源Regulation (EU) 2023/956 · Art. 7(5)-(6) · Annex V · Art. 19(2)
支持嵌入排放计算的记录必须足够详细,以便进行核查和后续复核,并保存至相关申报年度之后第四年年末。
WEETRA 检查所审查材料是否保留了来源、事实与期间之间的关系,从而能够在之后重建证据状态。
版本引用、Evidence Manifest 和 SHA-256 完整性引用属于 WEETRA 的附加控制,法规并未规定必须采用这些具体工具。
官方来源WEETRA internal governance boundary · not a statutory CBAM function
CBAM 法律框架并未规定名为“WEETRA Determination”的法定职能。受监管的核查、申报责任以及主管机关决定仍属于彼此独立的法定职能。
WEETRA 通过受控 专业复核 和锁定机制,在委托范围内明确所审查证据支持什么、阻断什么以及哪些事项仍未解决。
状态分类、Evidence Map、Contradiction Register、Remediation Register、锁定状态和完整性引用均属于 WEETRA 的治理机制。
使用实际排放数据时,CBAM 框架要求由认可核查员进行核查。实施条例 2025/2546 进一步规定了重要性水平和核查报告的最低信息要求。
WEETRA 在核查之前整理并检验文件基础,但不履行受监管的核查职能,也不取代核查员的独立结论。
WEETRA 的审查层级定义了不同的审查深度,并非监管法规规定的核查类别。
以现行主要法律文本为准。欧盟委员会指南属于解释性材料,并与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明确区分。
分数会引发比较并暗示门槛。证据环境没有这些。它有一个状态,并且这个状态可以被精确描述。
百分比会暗示证据的稳健性是一个可以平均的连续量,就好像在一个领域的强劲表现可以弥补另一个领域的重大缺口一样。但事实并非如此。一条关键证据的缺失就可能决定整个立场的可辩护性,无论文件的其余部分记录得多么充分。
状态因此描述了文件的观察状态。如果审查被阻塞,状态会说明是什么阻塞了它。
| 状态 | 含义 | 这对于文件意味着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Determination 准备就绪 | 审查已经对检查的范围做出了决定。 | 没有发现阻碍因素会阻止发行适用于已审核范围的 Determination。 |
| Determination 已就绪,但来源受限 | 已作出决定,但部分范围依赖的来源不允许得出完整结论。 | 可发行 Determination;已识别的方面仍受可用来源的限制。 |
| 由于关键矛盾而被阻止 | 记录在一个重要点上自相矛盾,必须解决冲突后才能做出决定。 | 对结论有实质性影响的竞争性证据必须在继续之前解决。 |
| 由于缺失关键证据而被阻止 | 支持某一实质性立场所需的证据在文件中缺失。 | 在获得明确指出的证据之前,无法建立必要的主张。 |
| 计算被中止阻塞 | 基于现有材料无法进行或重现计算。 | 现有材料无法重现计算;计算保持中止。 |
| 需要专业审查 | 在文件可以推进之前,定义的问题需要专业判断。 | 在状态可以确定之前,必须由授权审查员检查该问题。 |
| 未锁定 | 交付物尚未固定和生成指纹;其内容可能仍会发生变化。 | 交付物尚未固定或生成哈希;其内容仍然可能变化。 |
| 已锁定以便报告 | 交付物已关闭、加时间戳并生成指纹,可以与其记录进行核对。 | 内容已固定、加时间戳并生成哈希,可以与其记录进行比较。 |
阻塞状态并不是对组织的不利判断。这是在现有材料基础上尚无法做出可辩护决定的声明。这正是组织在仍有时间采取行动时所需要的结论。
同样, Determination 准备就绪 受所检查的范围和委托深度的限制。它不延伸到未审查的材料。
这些是内部审查状态。它们不是监管决定,不是认证,也不预测任何主管机构将如何处理文件。关于数据可采性、碳价扣除的认可、默认值的应用以及任何财务调整的最终决定,完全由主管机关的权限决定。
最终的Determination不会脱离产生它的事物而独立存在。它仍然与当时制作它所依赖的文件、实际事实、来源关系、矛盾、限制和澄清保持关联。这种联系使得Determination能够在后来重新开启和解释。保存方法在
WEETRA 的 Determination 通过记录在约定任务范围内经审阅证据能够支持什么,对这些职责形成补充。 在法规要求的情况下,认可核查仍由核查机构独立履行法定职责。 职责与边界 →